
大家好,我是李柏翰,是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的理事,也是台大公衛學院的老師。
性勞推一直以來,都致力於消除性污名,尤其是針對性產業,以及提供性與情慾服務勞動者的污名跟歧視。
那麼「障礙者的性」與「性產業工作者的勞動權益」之間有什麼關係呢?這裡我主要想談三個點。
首先是「性權」與實現性權的無障礙。每個人,不分身體能力及精神狀態,都應該有有追求性愉悅、建立親密關係的權利,然而我們社會常常低估或壓抑某些人的慾望。
有些性工作者能提供針對障礙者的服務,協助他們探索「性」這件事,因此性服務場所應具備無障礙設施。然而,「性工作不合法」的處境,讓這些基礎設施的需求難以被滿足。
這裡進到我想談的第二點:身體自主權與性協商的培力。性工作者爭取的勞動權利,包括合法工作的環境、身心健康的保障,以及免受暴力脅迫的自由。而渴望實踐性權的障礙者,當然也擁有同樣的權利。
因此在服務障礙者時,如何確保性工作者與性消費者的意願,雙方在知情同意、平等的權力關係中完成情慾服務,並且擁有協商的知識跟能力,是兩者需要向彼此學習的。
最後是「結盟」的重要性!障礙者的性需求與性產業提供的服務,都承受了恐性的社會污名。障礙者的性需求不被看見,性工作被視為不正當的職業。
這共通的污名,使兩個議題都在公共討論中遭到嚴重的邊緣化。大部分的國家,包括台灣在內,都缺乏針對「障礙者的性」的支持性政策,比如適合障礙學生的性教育、性消費的輔助或補助措施。
有些國家(比如德國、荷蘭、瑞典)有提供「性助理」服務,可能包括在長照或個人助理的範疇中,但這算是性工作嗎?應該用什麼法規政策來規範呢?這些都值得更多更深入的公共討論。
對性勞推來說,看見所有人的慾望和性實踐當然是一個人權議題,但這也是社會正義的議題,它攸關了結構層次的健全主義、照顧資源的分配、性勞動的正當化與價值肯認,因此我們一起站上街頭「出手相助」。
最後,我們大家一起來喊個口號好不好?
性權無障礙,談情說愛好自在
性勞權保障,情慾產業要解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