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性文化的多元發展與網路平台的蓬勃興起,越來越多朋友勇敢分享自身關於性與慾望的經驗,從 BDSM、角色扮演到收費調教——這些內容不僅豐富了大眾對性實踐的認識,也讓性權的討論走出地下、走向公共。
然而,在追求自由表達與身體自主的同時,我們也得留意某些法律的限制,才能保護彼此、避免誤踩紅線。
本篇文章及Podcast由性勞推整理近期法律諮詢重點,提供給內容創作者、調教師、BDSM愛好者,甚至是單純想瞭解的人,認識關鍵的法律眉角。畢竟,性,不應是不能談的事;但談性,也需要策略與界線。
【一、在節目上談性經驗,會違法嗎?】
如果你曾參加過收費的性愛派對或野外性愛,並受邀在節目上分享這些經驗,法律風險可不能忽視!
小心「散播猥褻物」(刑法第235條)
即使節目只有聲音或談話內容,若內容過於露骨,仍有被認定為「散播猥褻物」的風險。建議節目要明確標示「18禁」、主持人開場要提醒觀眾內容為成人限定
光是描述不會構成犯罪,但小心不利陳述
談論自身過去的「露出」或「野戰」經驗,若附帶照片、影片等被認為是間接證據,可能在特定情況下被視為犯罪行為的不利陳述,需留意相關法律規範(如公然猥褻罪為非告訴乃論罪,檢察官可主動偵辦)。
不要碰「硬核」高風險議題
像是性暴力、人獸交等話題,即使出於討論,也容易被誤解為鼓吹或散播猥褻,因此建議公開場合避談。
性勞推提醒:我們支持人們誠實面對自己的性實踐、也支持性權的多元表達,但當現行法律仍有灰色地帶時,策略性的包裝、教育取向的敘述,不只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社群。
【二、收費調教算性交易嗎?】
調教師或BDSM職人們很常問:「我提供的是身體感官經驗,不一定有插入或射精,這樣算性交易嗎?」
法律定義仍偏保守
台灣現行法對「性交易」的判定,還是以「性器結合」(全套)與「打手槍」(半套)等行為為核心。因此,許多BDSM調教並不一定會被認定為性交易。
提到「收費」會提高風險
法律對BDSM是否為性交易尚無明文規定,但若在節目中直接講到「價格」、「方案」等,可能引來檢舉與不必要的風險。建議以「展示專業」、「宣傳理念」的方式進行分享。
高潮不是重點,行為才是關鍵
判斷是否為性交易,不看對方是否達到高潮,而是行為內容本身是否涉及性器官的直接服務。
性勞推補充:我們認為性工作應該除罰化並受到保障,而不是讓工作者處於模糊地帶、承擔法律風險。當現行制度無法給予清楚定義時,工作者更需要知情與自主的判斷空間。
【三、簽「同意書」就不會被告嗎?】
越來越多調教師會在調教前請客人簽署同意書,但這份文件是否真能保障雙方?
法律上通常不爭執BDSM同意書的效力
法院多半會尊重雙方的契約與同意,但若出現嚴重傷害、失控行為,仍可能進入法律審查。
建議同意書加入以下要素:
#終止條款:參與者可於任何時點喊停,對方需立刻停止行為。
#安全詞機制:明定並實踐安全詞使用。
#錄音紀錄:若錄音,應載明「僅供課程安全記錄使用」並禁止外傳。
#風險揭示:如涉及肛門撕裂、窒息感等,需寫明並讓對方於意識清楚下同意。
#法律責任:不建議直接在同意書表明放棄法律追訴權,可改以表示在合理條件下,原則上不主張民事賠償或相關責任。
#個資使用界限:身體調查表應註明「僅供健康評估,不另作他用」。
性勞推觀點:BDSM並不是暴力、也不是性侵,而是高度信任與溝通的實踐。將同意與安全制度化、文件化,是自我保護,也是專業倫理的體現。
【四、還有什麼要注意的法律風險?】
留下傷痕會不會被告?
如果導致傷害(例如出血、需手術等),即便對方事前同意,也可能構成傷害罪。因此需事前明確告知風險、事後控制力道。
公開場合調教的定義很廣
不只是戶外,凡「任何人可進入」的空間,如咖啡廳、展演空間等,都可能構成「公然猥褻」。若要辦活動,記得控管身份、報名制、限成人。
反被偷拍威脅怎麼辦?
即便行為可能觸法(如露出),他人以此威脅並散布內容,仍構成犯罪,你有權提出告訴。
【結語:談性無罪,策略保護更重要】
性勞推一向主張:性是人的基本權利,性工作是工作,BDSM 與調教是關係與慾望的選擇。然而,在現行法律未完全除罰化的情況下,社群需要的是知情、團結與策略性的保護自己。
不論你是內容創作者、調教師、還是參與者,透過明確的說明、尊重的溝通與界線的建立,我們才能在多元性文化中,更安心、更自由地生活。
如果你有其他疑問,或希望獲得相關法律協助、參與志工活動、捐款支持我們,歡迎私訊性勞推,我們會持續提供性工作者與性別多元社群需要的支持與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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