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日期:2025年7月10日
南京紅姐事件在最近掀起網路狂潮,從「毀三觀」的標題,到拼接直男們的「帥哥牆」供人品頭論足,討論聲浪裡交織著獵奇、譏諷、恐懼與莫名的興奮。許多人一邊震驚於一個男性易裝者竟能在幾年間與上百名男客發生性行為,一邊又忍不住熱衷揣測:為什麼那麼多直男赴約?這些性別現象的研究已有許多人在網路上分析(暫不是本文處理的主題)。
但如果南京紅姐事件發生在台灣,會怎麼樣?法律及機制會如何處理?更關鍵的是,對於那些在灰色地帶中工作、生活,並以性作為服務的人(或同時享樂),這樣的事件究竟可以帶來怎樣的討論?這篇文章性勞推想談的就是這些事。
【法律與機制】
在台灣,單純雙方自願發生性行為不會違法(紅姐不直接收費,是一種聰明的做法,讓雙方看似達成雙贏);因為若有對價,就會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或在中國也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等。但值得留意的是,紅姐雖未收現金,但若要求或暗示男客帶禮物,倘若雙方互動不愉快而鬧上警局,事後在法律上仍可能被認定是用對價方式進行性交易。
若紅姐偷拍並散佈影片,台灣《刑法》第319-1條至319-3條明文禁止未經同意製作或散佈性私密影像,最高可判五年徒刑。此外,《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衛福部設立「性影像處理中心」,協助數位性暴力被害人下架影片並提供法律協助,部分地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亦有相關資源。平台若不配合,可能被罰鍰甚至最重可「封網」。民間團體如婦女救援基金會、勵馨基金會等[*註1],也提供法律諮詢、情緒支持與協助建立蒐證紀錄及下架處理等流程。
但中國目前似乎沒有這些被害人的機制。在中國,雖然官方嚴厲「打黃」,但如果影片沒有明顯的色情行為或下體露出,或者已經對下體打上馬賽克,即使受害者的臉部清晰可見,這些影片仍然常在許多KOL或自媒體的頻道上被播放、討論,而平台也不一定會下架(許多包含受害者影像的討論影片,此時此刻還在中國頻道看得到)。這反映出中國對於隱私和非合意性影像的保護仍存在顯著缺口,尤其當影片被歸類為「社會新聞」或「話題討論」時,更容易逃過審查。相比,台灣更強調隱私權與數位性暴力的保護。不論是誰、什麼性別或性傾向,只要影像未經同意散布,都屬違法。這是紅姐事件若發生在台灣,最明顯不同的法律環境。
【性工作者視角:紅姐事件的啟示】
若撇開偷拍與散佈影像不談,紅姐事件仍讓人看見許多與性工作相關的重要面向。在公共衛生與風險減害上,紅姐會在進行口交前先檢視對方的陰莖是否有異狀,也會堅持要求對方清潔,顯示出即使身處法律灰色地帶,仍試圖掌控自身健康。然而,其涉及無套性行為風險依然極高[*註2,3]。台灣雖然已有PrEP與U=U的政策工具,但在實際現場,這些資源未被所有享樂者或性工作者取得或運用。
此外,紅姐顯然除了為了賺錢而與人發生性行為(藉由偷拍販賣性影像而營利),他似乎也享受性愛本身,以及跨越性別規範的扮演。對一些人而言,性行為不只是謀生方式,也是展現與追求某種性別主體的方式。如果政策一味企圖消滅性產業,便忽略了這些以身體與欲望作為表達方式的勞動者/享樂者所擁有的主體性與需求。紅姐事件提醒我們,性工作敘事不全然是結構問題或迫不得已,也可能包含著自主享樂與身分認同的多重複雜面向。
【給性探索者的一些話】
如果你是曾經、或未來可能想和易裝者發生親密關係的人,請不要因為紅姐事件而覺得羞恥或恐慌。和易裝者做愛並不可恥,事實上,這樣的慾望一直都存在,也一直有屬於它的市場與社群、客群。然而,在現實裡,答應赴約仍需要謹慎,尤其當對方邀你前往他們掌控的私人場域時,更要格外小心,因為你無法確定環境裡是否藏有偷拍設備。
如果你想多一層保障,可以考慮使用反偷拍偵測器(網路上其實不難買到,也許未來性勞推也能嘗試和友善業者合作,發展異業合作?),或者選擇在更有保障的場所見面。
在一般情況下,比如第一次見網友,有人會建議先在公共場合碰面,因為這樣能降低雙方發生暴力衝突的風險,也讓人在遇到危險時更容易求助或脫身。但對性交易來說,公共場所未必是好選擇,不只是因為法律風險,也因為缺乏足夠的衛生設施,無法進行較好的目視或清潔。
一起去旅館似乎是相對較好的選擇,至少比公共場合更安全、衛生。或許未來也能倡議出現更多友善且安全的店家(但台灣的性交易本身就不合法,更遑論容留或媒介的第三方),至少讓雙方能在一個更安全、衛生、且具隱私的環境裡見面,並由店家協助確保環境安全。
無論如何,保護自己的身體和隱私,永遠不該是羞恥的事。性不是罪,真正該譴責的,是那些未經同意侵犯他人隱私的人,包括紅姐──以偷拍者的身分。
同時,也希望大家不要再轉傳這些影片或截圖,無論出於獵奇、八卦或討論,因為每一次轉傳,都可能造成受害者新的傷害。
【結語】
南京紅姐事件提醒我們,無論是在台灣還是中國,性、慾望、法律與隱私權之間的拉鋸依舊存在。紅姐以「女性裝扮」接見男性的過程中引發的性別錯置與「欺騙」想像,也可能波及許多非以竊錄性私密影像為目的的跨性別者。在台灣,跨性別女性與性別非典型者若未能清楚揭露自己的性別身份,往往也容易遭到約會暴力、性暴力甚至法律上的指控。這突顯了社會對性別表現與性行為之間存在極大恐懼與誤解,也提醒我們,在討論紅姐時,不應將「性別越界」視為犯罪根源,而應將焦點放在非合意拍攝與隱私權的侵犯。
台灣法律在隱私權保護上雖較中國完整,但性產業的法律灰色地帶、社會污名、性工作者及消費者的健康與權益問題,仍有許多需要被討論和改革的空間。面對這些議題,不該只是停留在八卦或獵奇,而應該思考及尊重每個人以身體作為享樂、勞動與表達的權利--當然,是在保護個人隱私與安全的前提之上。
[*註1] 目前台灣還有許多政府或民間團體也投入數位性暴力受害者的協助,如果你知道其他資源,歡迎在留言區分享補充。
[*註2] 這是一個正在發生的事件,資訊可能隨時變動。如果紅姐經調查還有蓄意傳染性疾病的行為,理應受到譴責。本文對紅姐在公衛層面的正面描述,只是討論在風險環境下,性服務者可以如何自我保護的實務方法,並不代表對其他蓄意傳染行為的合理化。
[*註3]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男客與紅姐發生性行為時也未使用保險套,這對性交易買方的健康風險來說相當驚人。性疾病預防應是雙方責任,除非男客已清楚了解風險並且經過評估後選擇不戴,否則事後可能需要付出比使用保險套更高的醫療與時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