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拒絕讓「天菜警」模糊焦點:當同志消費空間淪為執法表演的舞台

【拒絕讓「天菜警」模糊焦點:當同志消費空間淪為執法表演的舞台】

近日台中警方高調宣佈破獲逢甲商圈的一處同志交友會館。媒體以「天菜 3 帥警」、「脫到剩內褲」等獵奇標題大肆渲染。這些充滿「執法表演」意味的報導,本協會必須撕開這層「軟性敘事」的糖衣,譴責警方的治理邏輯與人權侵害。

一、 虛耗公帑的「執法表演」,究竟誰是受害者?

警方自誇長達一個月的蹲點、埋伏與攻堅,但仔細一看就會知道,這是一場「沒有受害者」的取締。警方動用精銳人力監視、誘捕的,僅是「看A片」或從事合意性行為的人,這無非是為了在鏡頭前完成一場「捍衛風化」的實境秀,以達殺雞儆猴之效。

在一個成年人、自願出入的情慾消費空間進行性行為,究竟何罪之有?

根據現有資料,這起案件並沒有受害者出面控訴,如消費者遭受性暴力或性侵害,也沒有資方剝削或權勢性侵等情形。換言之,這起事件與性暴力、勞動剝削或人口販運問題,全然無關,警方卻投入大量公帑,以善良風俗之名,侵害合意的性實踐場域。這樣的執法行動,可能引發情慾業者的寒蟬效應,迫使情慾消費空間的噤聲、退縮與商業萎縮,使原本可被討論的性文化與公衛實踐,被迫退回地下。

當《刑法》被用來處罰「沒有受害者」的行為時,我們必須問:國家保障的,是人權,還是空泛的道德風化?我們更要追問,以妨害風化之名,踐踏了誰的人權?

二、 當保險套變成罪證,誰還敢提供?公衛與警政的矛盾政策

令我們深感憤怒的是,警方將會館「善盡職責」提供的保險套、潤滑液列為犯罪證物。

我國早已將保險套視為公共衛生的重要工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0條明定,「旅館業及浴室業,其營業場所應提供保險套及水性潤滑劑」。若業者不提供,甚至會被處以罰鍰、業者須參與講習。連旅館業這種衣冠楚楚進入消費的場域都被要求提供保險套了,更何況是情慾消費空間?

長期以來,疾管署、各地方的衛生局,均與情慾產業業者積極合作,推動性病篩檢、衛教與發放保險套,這是有明確公衛政策背書的作為。當業者為了保障顧客健康而提供防護工具,卻被檢警當作「助長淫亂」而入罪的標籤,這無異於地方政府在公衛議題上公然槓上中央。本會呼籲,衛福部、警政署應嚴正譴責將保險套當成證據的行為,並保證不再發生,否則,情慾業者與公衛部門的互信關係,將蕩然無存。

保險套究竟能證明什麼呢?

即使是使用過、沾有體液的保險套,也僅能推定有性行為,無從證明當事人間為何、如何發生性關係。情慾空間的成年人合意性行為,如同在旅館開房間、情侶在電影院口交、陌生人在公廁性交,都不構成違法行為。即便是取締性交易,保險套的存在也無從論證有「交易」的行為。對於「取締性交易」又有何實效?

三、 拒絕模糊焦點的「天菜帥警」敘事,奪回情慾消費空間的性權

本會譴責媒體利用「天菜警」的軟性敘事來模糊焦點,這似乎能博得讀者對於「犧牲色相」下海查緝行動的好感。「喬裝員警」的正當性一直充滿爭議,特別是針對「媒介性交易」這類微罪行為,員警為了業績大費周章地喬裝、取信、甚至共同演戲,其比例原則與正當性極其匱乏。這種將員警美化為天菜的撰稿手法,不僅充滿獵奇感,更試圖用「帥氣」來加深對特定群體的刻板印象,及合理化對非常規性主體的隱私侵害與空間獵殺。

情慾消費空間內成人間合意情慾流動,本應是自由意志的展現。國家不應透過「教牧權力」般的細緻監控,強行進入私人空間定義什麼是「秩序」。我們不需要警察來當我們的牧羊人,當地方政府將特定空間預設為「不法場所」,並以此正當化臥底、監控與突襲,我們討論的已不只是治安問題,而是政府如何介入、規訓與治理身體與慾望。

綜上所述,本會呼籲:

1.停止取締成人、合意性行為的消費空間,並檢討其法律、政策依據。

2.嚴禁將保險套、潤滑液等用品當成犯罪證據。回歸公衛範疇,正面看待安全性行為的實踐。衛福部、警政署應嚴正譴責將保險套當成證據的行為,並保證不再發生,否則,情慾業者與公衛部門的互信關係,將蕩然無存。

3.檢討「喬裝員警」在微罪查緝中的比例原則與正當性,避免人權侵害。

4.媒體應停止污名化、歧視性、獵巫式的報導。

當執法行動與媒體敘事共同建構「性=問題」的想像,受傷的從來不只是特定場所,而是整個社會對性、身體與自由的理解。我們呼籲大眾應尊重情慾營業場所中,成人合意的性行為,所有成人性主體都應當能在不受國家監視的陰影下,理直氣壯的實踐自己的肉身慾望。

備註:我們誠摯邀請關注警政倫理、公共衛生、同志議題、消費權益、媒體倫理與公民自由的團體與工作者,一起認領這起事件所涉及的不同面向,從各自專業位置出發,提出觀點、分析與質疑。讓公共討論不被地方政府執法視角帶著走,台灣社會對性、身體與自由的理解,才不會在道德正義與獵奇敘事中不斷退縮,而能朝向更成熟與以權利為核心的公共文化前進。

跨組織聯合聲明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