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竹某同志友善夜店之 Gogo Boy 表演活動,因遭檢舉而引發警方入店蒐證並將表演者帶回訊問。對此事件,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TSIWRA)主張,性/情慾產業工作者,包含 Gogo Boy、陪侍服務等性與情慾產業的從業者,都在以自己的身體與專業進行勞動,不該蒙受社會污名,更不應遭到國家過度執法與浮濫取締。
此次案件,警方出動大量警力、穿著便服入店偵查,將成人娛樂表演空間當成犯罪現場。這樣的執法方式,不僅令人質疑其必要性,也再次凸顯台灣社會對情慾產業與多元性別娛樂空間的制度性偏見。本案表演活動發生於設有入場門檻的成人娛樂場所,並非對不特定公眾開放的公共空間;若表演過程未涉及裸露性器官或其他明確違法行為,是否構成我國《刑法》之猥褻行為,應透過嚴謹的法律加以認定,警方不該高度動員警力,帶有道德審查意味的偵查行動來製造犯罪敘事。
在台灣,性/情慾產業工作者長期處在制度的灰色地帶,不僅要面對市場的不穩定,也要承受社會污名與法律風險,這是國家的政策失當造成的壓迫。國家公權力介入時,往往不是提供保障,而是進一步加劇我們的工作風險。此外,類似的執法行動、密集臨檢、突襲式稽查,與以「風化」為名的取締,時常發生在多元性別的情慾娛樂場所,不禁令人懷疑:這是否又是一次針對多元性別情慾消費場所的選擇性執法?
同時,我們也必須指出,若成人娛樂表演是由店家或活動主辦方所策劃,相關責任不應由表演者單方面承擔。許多表演活動的流程設計、互動方式與現場安排,往往是在場域經營者的規劃之下進行。若在法律風險出現時,將責任完全切割為「表演者個人創作」,使第一線勞動者獨自承受法律與社會風險,將進一步加劇情慾產業勞動的不安全處境。政府、業者與勞動者應共同朝向更安全、去污名與更友善的方向發展,而不是在法律風險出現時彼此切割。
因此,本會提出以下3點呼籲:
1.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東門派出所應公開說明此次執法行動的法律依據與裁量標準,並說明警力動員的必要性。
2.相關案件已在偵查與審理過程,為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辯護權與程序權利,避免因社會偏見而造成不當追訴,警方應遵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僅在必要時由新聞發言人對案件進行適當說明,切勿未審先判。
3.政府與社會應正視情慾工作者的處境,推動去污名、除罰化,以及人權與反歧視的制度性保障政策,使工作者得以在更安全、更有尊嚴的勞動環境中工作。
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自成立以來,始終與情慾產業工作者站在同一陣線。我們主張,不應以道德恐慌作為治理工具,更不應讓情慾產業工作者在制度空白中承擔所有風險。本會將持續關注本案的發展,並與社群夥伴、法律專業者及相關團體合作,共同捍衛情慾產業勞動者的基本權利。
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TSIWRA)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