褪去法律與道德濾鏡:性創作者與勞動者的權益倡議

2026年4月9日,由政治大學陸仁賈社主辦、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協辦,於政大綜合大樓舉辦講座「褪去法律與道德濾鏡:性創作者與勞動者的權益倡議」,由本會種子講師-胡廷佑擔任主講,分享其作為成人影像創作者及其他斜槓工作的經驗,內容包含性創作的勞動處境,以及道德污名、法律困境、女性主義、親密關係等領域範疇。

演講開頭,廷佑先回應了主辦社團在臉書宣傳活動時引起的廣泛討論。他提到,當初同意主辦方選擇較強調身體線條的照片時,是有意識的想挑戰社會對身體、肌肉線條、性與情慾的既定印象。而宣傳海報下方的留言嘲諷,也正好折射出當今社群媒體時代的現象:網友未必會用直接的辱罵去貶損當事人,而是透過標記、分享的方式吸引他人前來圍觀,再以戲謔、暗示、標籤化的口吻,快速將他人的容貌、身體、與對性的態度收編至既定印象中。這段開場也為整場演講定下基調:主講者所要回應的不只是個人選擇,而是整個社會如何看待性、身體與勞動。

在個人簡介的部分,廷佑談到他大學於國北教就讀教育科系,之後以國際政經的專業考上政大並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他曾長期參與性平、學生自治與公共事務工作,亦曾投入政黨活動與選舉志工。他說自己一直對政治領域充滿興趣與熱情,但在2022年地方選舉期間,看到政治人物將對手助理曾拍攝OnlyFans的經驗作為選舉攻擊的工具後,深刻感受到在現行社會氛圍下,性創作者的身分容易被轉化為羞辱與打擊的素材。因此,他逐漸意識到,無論處於哪個政治陣營,這樣的過往都可能被視為「可利用的污點」,這也是他沒有朝政治工作發展的主因。這段分享,讓人看見性污名不只是日常偏見,更真實地影響一個人的職涯選擇與公共參與的空間。

談到投入成人影像創作的契機時,廷佑提到最關鍵的生命事件,是高中時期的私密影像遭他人外流。當時與網友交換的自慰影像,在多年後因與公眾人物交往而被有心人士翻出,試圖利用媒體流量在網路平台販售牟利。他後來報案並經歷了多年的司法程序,雖然對方因散布猥褻物品罪遭判刑,但刑期僅4個月,而這段經驗也讓他清楚意識到:當身體影像被他人挪作威脅、消費與控制的工具時,與其被動防守,不如主動奪回身體與影像的主導權。這樣的轉折,不只是從受害經驗走向創作實踐,也是一種對身體自主的重新界定。

除了這段遭遇,廷佑也提到投入成人創作的另一層原因,是長期以來對身體美感、自我表達的興趣與認同。他從大學時期便經常在社群平台分享體態,也時常將彩虹元素融入其中,表達對LGBTQI+議題的支持。再加上疫情期間收入驟降、近年生活成本高漲、對僵化工作體制的排斥,使成人創作對他來說不只是一項收入來源,也是賦予個人掌控生活節奏和樣態的工作形式。

在談到外界對「網黃」的想像時,廷佑指出社會常把這份工作簡化為「只要拍片、打砲就能輕鬆賺錢」,甚至將其與「不愛念書、沒有一技之長」化為等號。然而,這些看法與實際勞動經驗有巨大落差。無論是個人內容還是聯名創作,背後都涉及選題、企劃設計、腳本討論、時地選擇、拍攝、修圖、剪輯、多平台宣傳與粉絲互動等繁複流程。尤其聯名合作不僅耗時,還必須承擔大量協調成本,包括與合作對象溝通拍攝方式、處理遲到、放鳥或臨時變卦等狀況。成人影像創作的勞動流程,從題材發想到後製、宣傳與粉絲經營,顯示這其實是一種高度自營、平台導向的內容勞動,而非外界想像中的低門檻快速變現。

關於收入,廷佑打破了另一項常見迷思。他指出,全球成人市場雖由男性消費者主導,但創作端的性別分布與收益呈反比,女性創作者的平均收入通常高於男性。男性成人創作者在平台上的收益結構相對不穩定,市場競爭與平台邏輯都使這份工作的收入難以長期維持。以他自己在SWAG的經驗為例,剛入行的收入確實高於社會的平均薪資,但之後便隨著新鮮感的下降而快速遞減。

演講接著進一步談到,從事這份工作所要承擔的,並不只是創作壓力與收入起伏,更包括職涯、人際、心理與法律上的多重代價。廷佑修過教育學程,也曾從事補教工作,但「網黃」身分若被揭露,在保守的校園與家長眼中往往會被視為不可接受的存在。這使得性創作者很難在傳統職場體制中被平等看待,職涯發展的道路也會因污名而被阻斷。他也談到,網路上的惡意留言與羞辱性評論都是把利刃,除了影響身心情緒,也會讓人在現實人際關係或社交場合中出現隔閡,並擔心朋友、同事、家人是如何看待自己從事性創作。

法律問題是本次演講的主軸之一。廷佑指出,雖然台灣在司法實務上,法官對《刑法》第235條的判斷常會參酌是否有警語、適當隔絕措施,且大多結果為不起訴處分,但若遭人提告檢舉,當事人仍需耗費大量時間心力去走完整個司法程序。過程中,有些警察、檢察官對當事人先入為主的觀念,或試圖誘導、壓迫被告作出認罪口供,也讓許多成人創作者疲於應對或不想再投入創作。

另外,台灣雖然在制度上曾透過釋字第666號及後續修法,留下「性專區」的法律架構,但由於地方政府普遍顧慮房價、治安與政治風險,至今仍無法真正落實,導致性產業依舊持續處於地下化與灰色地帶。「有法源、無專區」的矛盾狀態,使執法人員的辦案選擇性高、工作者缺乏實質保障。廷佑也批評,從今年起,大量自媒體創作者(包含網紅、網黃)收到國稅局公文要求補繳過去5年的「平臺稅」,而政府想對創作者課稅,卻無法提供勞健保、職災保障或基本的勞動保護,反映出國家對創作者的治理僅停留在收稅管理,而非真正承認其勞動性。

在理論層次上,廷佑梳理了女性主義內部對性工作的三種主流觀點。第一種是性工作權利派,主張性工作應被理解為勞動的一種,成人之間自願的性交易不應受到國家的過度干預,真正的危險多來自於汙名與非法化,而非工作本質。第二種是激進女性主義派,認為性工作是父權壓迫與性別不平等的結果,因此傾向以處罰買方的北歐模式回應。第三種則是近年較常見的交織女性主義派,強調不能抽象地爭論性工作「本質上」是自由還是壓迫,而應回到具體的階級、教育、性別、國籍與法律位置,理解不同人所處的條件如何形塑其選擇。

在演講後半與Q&A中,廷佑也談到更多貼近日常勞動現場的議題。例如,有人問到成人創作工作的「長久性」與未來打算時,他坦言,這份工作在年齡與外貌上確實存在明顯限制,因此自己近來也同步學習泰式按摩,希望在成人創作之外培養可長期發展的一技之長。這個回答再次說明,成人創作者清楚產業的侷限,也會主動規劃未來,不如外界想像那般只活在短期收益之中。

在談到合作與平台勞動的風險時,廷佑分享了網黃可能會遇到與公司簽約卻未獲得約定收益、與個人合作時遭遇爽約、對方臨時無法完成拍攝、甚至影片上架後又因他人的伴侶關係而被要求下架等經驗。這些故事都顯示,成人創作工作面對的不只是道德批判,還包括契約弱勢、勞務無法被妥善保障、影像權利界線模糊等問題。很多時候,即便損失明確存在,當事人也會因訴訟成本高、程序冗長而放棄追究。

在粉絲互動與網路騷擾方面,廷佑提到,許多人只因看到創作者發布大尺度內容,就逕自認定其「可以被隨便對待」,在私訊中使用非常冒犯的語言,甚至直接提出交易或羞辱式性邀約。對此,他通常會選擇忽略,但也分享過偷拍外流與跨國粉絲騷擾的經驗,顯示數位平台的親近感與匿名性,常常同時擴大了創作者被侵犯的可能。

最後,關於健康風險與產業內部的防護,廷佑指出,台灣成人影像產業在健康檢查、感染揭露與安全措施上,很多防護仍仰賴個人自保與經驗判斷。他談到PrEP的使用,以及HIV污名在產業內部依然存在。這些分享也提醒我們,性工作者與性創作者所需要的,從來不只是道德評價,而是更可近、更去污名、更有制度支持的健康與勞動環境。

整體而言,這場講座讓人看見,性創作者並不是一個可以被簡化的身分標籤,而是實際生活在勞動市場、平台機制、親密關係、法律制度與社會污名交錯之中的人。從高中時期的影像外流經驗,到後來投入成人影像創作,再到參與性工作權益倡議,廷佑的分享讓我們更具體理解,比起反覆爭論性產業該不該存在,社會真正需要面對的問題,是性工作者的安全、健康、勞動權利與尊嚴,以及我們是否願意放下偏見,重新理解性勞動與性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