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幾日,一位 #海龍蛙兵 士官長,因被發現拍攝與販售性影像,遭軍方汰除處分。陸軍司令部的新聞稿僅表達尊重個人選擇,不多做評論。而新北市議員陳明義,卻以海龍蛙兵退伍軍人之名,號召退役兄弟到NCC陳情,要求管控網路的性影像內容,並希望國防部積極處理,以維護軍人形象。
但什麼是軍人形象呢?
拙作《軍國主義下的性治理:戰後臺灣軍中樂園研究(1951-1992)》梳理軍中樂園的設立緣由、治理機制。研究發現1950至90年代的國軍,為了避免軍人嫖私娼、姦淫民女,或因性與情感的困頓而產生自殺、逃亡的想法,因此設立軍中樂園,以侍應生(性工作者)的性與身體,「調劑」官兵的身心。直到2018年,馬英九在演講中仍認為軍中樂園侍應生是自願的,跟慰安婦很不一樣,肯認了軍中樂園制度的必要性、非暴力性。
同為國民黨政治人物的陳明義,從未質疑軍中樂園破壞軍隊形象,反倒大聲嚷嚷要求國防部、NCC處理這位性影像工作者。這個性道德標準在哪?
這件事情就是保守性道德與男性中心論兩種價值觀的合謀。白話來說,就是「一手摸奶(男性中心論)、一手拿經書(保守性道德)」,但什麼時候摸奶摸大力一點?什麼時候唸經唸得大聲一點?毫無標準可言,完全取決於政治、軍事治理的需求。他們可以將軍中樂園說成必要之惡,也可以把性影像工作者說成傷風敗俗,卻不覺得自相矛盾。
陳明義主張「維護軍人形象」,這個虛無飄渺的形象或許就是「軍事男子氣概」,想像男性軍人是雄壯威武、有自制力的,不會被性衝動、情感牽著走。當然,軍人只會是性消費者,不會是性工作者。在性道德的論述中,性工作者的形象往往是負面的、可鄙的、思想骯髒,且無法克制自身慾望,這與他們理想的軍事男子氣概截然不同。我們都知道軍人有性的慾望,但軍事男子氣概卻讓性慾地下化,只能做不能說,更不該公開的讓大家意淫。
我們不質疑「軍人形象是否重要」,而是要談,什麼是重要的、應該捍衛並操演的軍人形象?我們不應該繼續用「保守性道德x男性中心論」的觀點來解釋 #性影像工作者 的自主選擇,而是應該從「性自主權x性別平等論」的角度,認識不同性主體的閱歷與價值,並平等對待。
文:姚惠耀(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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